香港科技大學年報 2016-2017
81 附錄 內部監管及相關措施一覽 科大已開發一整套內部監管系統,透過資訊科技應用及人力進行監管,並輔以管理匯報機制。為確保內部監管系統取得滿意成效, 大學採取了下列措施: (a) 引入自我評估監管計劃,要求各個部門定期自我評核所負責的監管部份,並向管理層匯報結果,以便採取跟進措施。計劃旨在 提升大學上下的內部監管意識,同時協助評核校方的監管程序是否足夠。 (b) 委任顧問公司作為大學的內部核數師,針對大學的內部監管系統是否足夠有效,提供獨立的評估,並為改善監管系統提供 建議。 (c) 除了每年審計大學的財務報表外,校外核數師同時需要進行獨立審計,確保科大遵守香港特區政府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所 制定的指引及條款。 (d) 大學的審核委員會核准內部核數師的工作計劃,收取校內、校外核數師提交的報告,並考慮由對方所提出的監管事項。 審計計劃確保大學管理層實施並推行的內部監管系統行之有效。 (e) 大學設立舉報政策,確保教職員及學生如發現校內有任何不當行為,都能在安全以及受到保護的情況下,向適當的大學單位 提出申訴。 風險管理 校董會為管理院校的重大或主要風險而通過新的「主要風險管理程序」,包括制定風險偏好、風險政策和風險過程,該程序遵循 2016 年 3 月 30 日發表的《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報告建議的院校的主要風險管理。管理層執行「主要風險管理程 序」,並於 2017 年 10 月向校董會發表「 2016 至 17 年度主要風險評估」報告,撮要如下: 整體總結 科大面對多項主要風險,根據政策分為三類:財務風險、聲譽風險和營運風險。總體而言,科大妥善緩解已知的主要風險,並從 可靠途徑知悉該措施有效。管理層認為某些個案中的風險緩解可更有效,並已覓出新的措施應對,於來年集中資源落實計劃。 科大明白主要風險隨時出現,因此落實「主要風險程序」時,須確保新的主要風險一旦出現,要有即時評估及緩解措施。 財務風險 科大接受政府撥款資助,因此可能受到一次過大筆削減撥款又或整體撥款因持續削減而顯著減少所影響。大學同時從不同非政府 渠道獲取主要收入,例如自負盈虧教育課程等,不過這些收入會受到課程在本港與國際上的競爭力所影響。監控資源風險的關鍵, 有賴於在教學研究領域維持優秀的學術聲譽,同時保留充足的現金儲備及開拓捐款來源。大學面對的其他財務風險,主要來自投資 涉及的市場風險。大學為減低有關風險,已制訂分散投資策略,而投資所訂定的可接受風險水平以及回報目標,也獲得校董會 批准;同時亦聘請校外顧問及投資管理人執行,以緩減風險。有關財務風險及緩解風險措施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財務報表。 附錄四 內部監管及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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